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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河南省高温津贴标准上调 6月起连发4个月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余嘉熙
连日来,灼人热浪席卷河南各地。
为切实维护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下发《关于保障高温作业劳动者有关权益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2年6月1日起,将该省高温津贴标准由原每人每工作日10元调整为每人每工作日15元。
《通知》明确,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至9月)。
《通知》要求,河南各地人社部门要会同工会、行业监管部门加强对高温作业场所用人单位和个人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和督促落实,尤其关注露天作业的物流、电力、建筑、交通等重点行业以及快递员、外卖送餐员、环卫工等重点群体。
需要注意的是,高温津贴由劳动者所在单位负担,纳入工资总额,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和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高温津贴应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给劳动者,不得以发放清凉饮料、防暑降温用品等实物或各类证券代替。
此外,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按有关规定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并享受有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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